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五一”假期临近,为进一步规范宾馆酒店行业市场价格秩序,积极营造南京良好旅游消费环境,4月11日,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宾馆酒店行业行政指导会,市旅游饭店协会、携 程、美 团、途牛等主要电商平台及华住会、亚朵、如家等10余家连锁品牌宾馆酒店派员参加,覆盖全市860余家星级酒店和品牌连锁门店。
行政指导会上,市局着重就价格政策法规进行了宣讲解读,并提醒告诫各电商平台、宾馆酒店要切实加强价格自律,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不得利用价格手段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下一步,南京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开展节日市场巡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梳理排查违法线索,依法严肃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适时公开曝光典型案件,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价格政策提醒函
各电商平台、宾馆酒店(餐饮饭店)经营者:
“五一”假期临近,为更好规范全市宾馆酒店(餐饮饭店)经营者价格行为,营造节日期间良好的旅游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价格权益,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01
遵守价格法律法规
各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价格管理,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不得利用价格手段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02
严格按规定明码标价
各电商平台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各宾馆酒店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客房价格,客房内相关物品属有偿使用的,要清晰醒目标示售价;各餐饮饭店经营者应当采用有效形式,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变动应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03
杜绝价格欺诈
经营者采用价格比较方式开展促销活动,标明的被比较价格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不得虚假折价、减价;不得以低价诱骗消费者,以高价进行结算;不得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以及其他价格信息;不得不标示或者弱化标识对消费者不利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交易;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
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等强制平台内经营者进行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标示。
04
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宾馆酒店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客房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经营者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退款和赔偿要求,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相关经营者要对照上述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规范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价格权益。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开展节日市场巡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经营者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外加价、价格欺诈及其他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从严从重查处并公开曝光。(朱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