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四川太星药业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川药监行注〔2024〕8号
本机关于2024年3月15日受理四川太星药业有限公司提出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申请,于2024年3月22日起对拟注销四川太星药业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进行了公示,在10个工作日内未收到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本机关决定注销四川太星药业有限公司持有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川AA8390217;注册地址: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盘龙医药园区水观音路南段1号;法定代表人:仲地;企业负责人:仲地;经营范围:第二类精神药品、生化药品、中药饮片、生物制品(不含预防性生物制品)、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
特此公告。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