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群众满意”为标尺
云南楚雄持续推进“食安心”行动见成效
□ 黄小军 董成鹏
一直以来,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以下简称“楚雄州”)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在推进健康县城建设“食安心”行动中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尺,始终聚焦行动目标持续发力、久久为功、规范达标。2017年以来,楚雄州连续7年荣获云南省食品安全评议考核A级等次,守住了多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2023年该州城乡居民食品安全综合满意度达87.96%,居云南省第3位,城乡居民在食品安全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逐年增强。
楚雄州始终树牢“一盘棋”思想,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为抓手,统筹一体推进“食安心”行动。制定“食安心”行动方案,设立专班,制定规则,以“清单制+责任制”细化任务,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紧盯指标任务,对照“食安心”行动标准和规范,聚焦食品安全和环境卫生,示范引领,以点带面全覆盖推进,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持续达标;加强督导检查,统筹制定“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督导通报工作机制,纳入州对县市和部门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重要内容和州委、州政府季度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层层压实责任,州、县、乡、村6375名党政领导干部与3.48万户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建立包保关系和责任清单,按季度开展包保督导。
楚雄州严格遵循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突出重点品种、重点领域、重要时段,加强散装白酒、校园及周边、农村地区、“三小”行业和重要节假日等重点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全链条全过程监管。2023年全州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率达100%,餐饮服务等级评定年度得分87.19分,食品抽检量达4.29批次/每千人,全年查办食品案件3070件,破获食品安全刑事犯罪案件46件;出台《楚雄州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制度》《楚雄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红黑榜”制度》《餐饮外卖一次性密封规范》,扎实开展制止餐饮浪费;积极推行互联网智慧监管,在全省率先推行“云智溯”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应用;创建营养健康餐厅(食堂)39个、“老年幸福食堂”27个。
楚雄州还强化宣传,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全民营养周、科技活动周等主题宣传活动,依托州县融媒体中心、政务网站、农村公益电影、微信公众号、公交车视频、电视等媒体平台,多媒介、多渠道开展食物中毒防控宣传教育;利用全州两会、乡镇“一专三员”、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驻村工作队,以及医疗下乡、农资下乡、科技下乡、文化下乡等开展宣传引导,持续推进食品安全知识进村组、进社区、进景区、进学校、进市场、进餐馆、进家庭、进工地“八进”宣传活动;积极构建“防治结合、上下联动”蘑菇中毒救治网络体系,有效降低毒蘑菇中毒发病率和死亡率,经验做法列入2023年度全国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优秀典型案例;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和处置食品类投诉举报,按时办结率达100%;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你送我检”活动,营造共治共享良好社会氛围。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