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发布2023年“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工作情况通报
参与企业年度营收平均提升10.2%
□ 本报记者 丁 莹
据不完全统计,2023年参与“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以下简称“提升行动”)的小微企业年度营收平均提升10.2%,年产品销售额提升10.9%,年利润率提升8.3%,质量成本控制率下降6.0%;各地制定政策激励措施1108项,浙江、江苏、河北等地为小微企业提供金融信贷支持320亿元,落实财政补贴3.7亿元;457家认证机构、1785个产业(工业)园区、277家学协会、86家联盟和近4500名认证专家深度参与提升行动……
在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的《关于2023年“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工作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中,一连串数字显示出,2023年,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针对小微企业、产业链质量难点痛点堵点问题,以质量认证为牵引,统筹运用质量基础设施各要素,助力小微企业提升质量管理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助推先进质量理念和管理模式向产业链两端延伸,成效持续显现。
通报总结了2023年提升行动取得的4项成果。
质量提升氛围更加浓厚。在加强政策引导方面,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印发《质量标准品牌赋值中小企业专项行动(2023—2025年)》,对提升行动作出部署;鼓励、支持和引导各地将提升行动纳入“十四五”发展规划、质量强省目标以及质量基础设施助力纾困小微企业等工作举措。在完善政策激励方面,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召开提升行动区域试点工作现场推进会,在全系统复制推广成功经验、典型做法;457家认证机构共为1.5万家小微企业减免认证费用3960万元。在强化协同联动方面,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多部门出台相关政策219项;形成了“政府激励引导、部门协同联动、机构持续跟进、企业积极参与、联盟学协会助推”的工作氛围。在深化宣传培训方面,全国累计组织质量认证宣传培训1.4万场,发放宣传培训资料72.5万份,为34.9万家小微企业免费培训132.8万人次,96.4%的企业对宣传培训成效表示满意。
强企强链效能更加显著。一方面,提升行动聚焦小微企业质量竞争力塑造持续发力,各地深挖小微企业质量难点痛点问题,综合运用专题培训、现场帮扶、质量诊断等多种方式提升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质量认证对企业质量管理和提质降本增效的支撑效能进一步释放。另一方面,赋能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有效提升,各参与方聚焦产业链供应链共性质量问题,识别和解决关键环节质量堵点,为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提供质量动力,成为优质小微企业梯度培育的有力抓手。
服务区域发展更加有力。在助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质量认证与地方区域特色产业培育壮大、支柱产业转型升级有机结合,服务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更加有力。在探索区域协同提升模式方面,山东、江苏、浙江等地出台跨区域联合提升政策17项,区域联动、各地协作的提升模式初步显现。在培育区域品牌质量优势方面,各地以质量认证为牵引,从技术创新、品牌建设、专精特新培育等方面夯实要素保障,发挥全链条融通、集成化服务的综合效能。
质量认证服务更加专业。一是优化认证服务。2023年,认证机构在提升行动中有效解决小微企业质量问题2.4万个,小微企业对认证机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的满意率均达97%,充分彰显了企业对质量认证服务的认可。二是创新认证模式。各地积极开展行业特色认证、分级认证、管理体系整合、认证增值服务,丰富质量认证供给,多维度培育质量管理人才,带动企业质量管理全面升级。福建创新构建“监督+激励”认证机构绩效评价机制,江苏、新疆等地帮助小微企业培育质量管理人员5万余人。三是推动认证采信。2023年,各地在提升行动中出台认证采信措施259项,助推认证公信力提升的成效逐步显现。
通报提炼了4条2023年提升行动的经验做法。一是企业帮扶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不同产业类别、规模类型、发展阶段的小微企业,聚焦问题、分类施策、因势利导开展帮扶。二是产业帮扶要坚持聚链集群。聚焦地方重点、支柱、特色产业链,发挥“链主”企业的带动作用,推动先进质量理念和质量管理模式向全产业链延伸。三是认证牵引要坚持协同联动。推动将提升行动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工作“大盘子”,强化部门、地区协同推进,联动出台政策激励措施。四是认证采信要坚持统筹发力,建立健全质量认证采信机制,推进政府、行业、社会等多渠道、多形式采信认证结果。通报提出,提升行动应在3个方面加强和完善,即长效深入的工作机制有待优化,企业质量管理提升驱动力有待加强,认证行业服务效能有待提升。
通报显示,市场监管总局组织专家评审,对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提升行动工作情况进行了评估,挖掘浙江、江苏等9个地方的典型经验,河北省安平县丝网产业等首批9个提升行动助力区域产业转型升级的典型经验。
按照通报要求,提升行动将深化区域试点,市场监管总局将组织遴选第二批提升行动区域试点,将试点扩大到20个以上。同时,要优化认证供给,实施精准帮扶,创新质量认证服务模式;完善协同机制,推动将提升行动纳入地方党委政府质量督察考核等工作体系,加强部门统筹协调,加大认证结果采信力度,扩大提升行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