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市场监管局根据《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生鲜食用农产品》的要求,在辖区内开展生鲜食用农产品过度包装专项检查和宣传工作。
本次检查重点针对超市、水果便利店等使用生鲜包装较多的业态,执法人员既开展检查,也携带标准文本资料向每一个经营户面对面进行详细宣传,确保经营户应知应晓,自觉执行标准,保障该标准在辖区内得到严格实施。
据纳溪区市场监管局相关执法人员介绍,《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生鲜食用农产品》国家标准中,针对不同类别和不同销售包装重量的生鲜食用农产品设置了10%—25%的包装空隙上限,规定蔬菜和蛋不超过三层包装,规定水果、畜禽肉、水产品不超过4层包装,明确生鲜食用农产品包装成本与销售价格的比率不超过20%,对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草莓、樱桃、杨梅、枇杷、畜禽肉、水产品和蛋加严至不超过15%。(熊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