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总局动态>>总局动态>>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GB 39800)系列国家标准助力保障广大劳动者健康安全

2024-04-30 15:11:22 市场监管总局网站

image.png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个体防护

装备配备规范(GB 39800)系列国家标准

助力保障广大劳动者健康安全

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联合应急管理部开展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提升三年专项行动,制定并发布一批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填补了我国个体防护装备配备管理领域标准空白,有利于科学指导企业充分辨识、评估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有效指导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为劳动者依法配备个体防护装备,也为监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提供了技术依据。

个体防护装备(又称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在生产生活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与职业健康所必备的一种防护装备,对保护劳动者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免遭或减轻事故等外来伤害发挥着重要作用。

截至目前,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已发布7项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其中《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1部分:总则》《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2部分:石油、化工、天然气》《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3部分:冶金、有色》《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4部分:非煤矿山》等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已正式实施;《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5部分:建材》《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6部分:电力》《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7部分:电子》等3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上述标准规定了个体防护装备配备通用原则、配备流程、配备管理以及判废更换等技术要求,并聚焦石油、化工、天然气、冶金、有色(金属)、非煤矿山、建材、电力、电子等高危重点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需求,分行业列出易燃易爆作业、吸入性粉尘作业、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带电作业等常见场景,以及不同行业、不同工种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同时,还规定了不同工种配备的个体防护装备的建议最长更换期限,以便保障各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健康安全。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内蒙古特检院按照“停暖即开工”要求 ...

  • 江西省于都县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黄金 ...

  • 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市场监管局所属县 ...

  •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管局联合技术机构 ...

  •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管局练市分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