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质量管理>>

重庆市涪陵区清溪镇市场监管所持续开展“长江禁捕”专项执法

2024-05-14 12:53:2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促进长江水域生态功能有效恢复,5月13日,重庆市涪陵区清溪镇市场监管所按照“长江禁捕”相关工作要求,开展“长江禁捕”专项执法行动。


开展“长江禁捕”政策宣传并检查销售记录

行动中,执法人员深入辖区餐饮、水产店等经营现场,向经营者广泛宣传开展“长江禁捕”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引导经营者自觉投入到“禁捕”工作之中。


张贴禁售长江鱼宣传标语

在一家涉鱼餐饮经营单位,执法人员重点检查水产品种类、水产品进货台账、菜品菜单等,叮嘱经营者在招牌上要标明严禁使用“长江鱼”“乌江鱼”“野生鱼”等字样,严格遵守禁渔期管理制度,拒绝收购、加工、销售天然水域渔获物。


检查涉鱼餐馆是否销售长江鱼

据涪陵区清溪镇市场监管所所长吴春洪介绍,3月1日-6月30日是禁渔期和禁止垂钓期,该所将联合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加大巡查力度,严查违规销售“长江鱼”“乌江鱼”“野生鱼”,违规发布相关商业广告和店招等违法行为,确保鱼类资源不断得到恢复和发展。(文光辉 熊世伟)

(责任编辑:陆明)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福建省福州市充分运用沿海荒滩、沼泽 ...

  • 别克下一站 由你来定义 第九届上汽 ...

  • 山东省宁阳县市场监管局启动加油站质 ...

  • 江苏宿迁:“智造”车间生产忙

  • 第25届中国国际照相机械影像器材与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