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葫芦岛推进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
今年年底前将实现全覆盖并确保80%以上达标
本报讯 (郭 爽 记者 乔燕强)5月9日至10日,辽宁省食品销售监管工作片区会议暨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现场培训在葫芦岛市举行,该市市场监管局作了经验介绍。
据介绍,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工作是辽宁省食品安全三年攻坚行动的重要内容,已纳入辽宁省委、省政府《2024年辽宁省办好民生实事清单》和葫芦岛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为加快推进民生实事项目高效落地,葫芦岛市市场监管局强化组织领导,规范行风建设,联合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压紧压实农村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持续提升农村食品经营主体食品安全规范经营水平。
葫芦岛市以打渔山南票新区爱军超市、二永超市、碧海食府、老地方羊汤馆等4家食品经营店为规范化管理核心,作为典型向其他村、镇进行辐射,打造了一批可借鉴、可复制的行业标杆。以“四有五不”(“四有”即有公示、有形象、有票证、有自查;“五不”即不超范围经营、不经营不合格的食品、不经营过期和假冒伪劣食品、不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无合法来源的油脂和劣质油脂)为抓手,全面规范经营行为,以网格化监管为基础,织密监管网络,对网格内的经营者确立了主体核查、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等网格监管流程,做到网格户数明、台账清。将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工作与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全面应用“智慧监管”一体化平台日常监管功能,推动“传统监管”向“智慧监管”转变,积极推进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三年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经过充分调研和试点先行,葫芦岛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工作方案,提出2024年底前实现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全覆盖,并确保总数80%以上达到规范化标准要求。通过有序开展“两清单、一示范”工作,全面摸清属地经营者有无经营资质、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经营品种、设施设备配备情况等信息,确定底数清单;严格按照《农村食品经营示范店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求,建立创建清单;加大培训和宣传力度,通过现场观摩、交流学习等方式,发挥示范作用。该局还加强对各地区农村食品经营店创建情况暗访调研,进一步掌握创建实际情况,明确年底市级验收方式方法和评价标准,并鼓励优秀的农村规范化食品经营店接待地区内其他经营者参观学习,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