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5月27日-29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市、旗两级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对乌审旗白酒及配制酒生产企业开展“特供酒”专项整治以及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共检查5家生产主体,出动执法人员25人次,发现问题12条,限期整改2家,未发现生产销售“特供酒”违法行为,签订《酒类生产经营者行业自律倡议承诺书》5份。
据了解,辖区共有白酒、配制酒生产企业5家,通过此次专项行动检查发现1家配制酒生产企业、2家白酒生产企业停止生产、家白酒生产企业正常生产。执法人员重点检查包材库、包装车间以及成品库是否有标注“专供”“专用”“特制”“特需”字样的包装材料;采购的包装材料、食品原料索证索票是否齐全,企业留存的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自查情况,是否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制定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是否符合企业实际情况、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是否流于形式、是否按照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开展从业人员以及管理人员集中培训考核工作;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场所、设施、人员的要求是否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检验室检验设备是否有在有效期内的校准证书、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附件是否在检定有效期内。
检查发现,白酒生产企业制定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不符合企业实际情况,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流于形式,风险管控清单不能与每日、每周自查有效衔接;检验室检验人员培训力度不够,检验能力有待提升;生产车间顶棚、墙壁有霉菌孳生,墙皮脱落,未使用易于清洁、光滑的装饰材料。
下一步,乌审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督促酒类生产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企业递交的《整改报告》及时开展“回头看”,确保发现的每一项问题整改到位。对停产恢复生产的企业,乌审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提前介入检查指导。(王海崟 朝克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