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切实保障农户耕地用肥质量安全,提升农资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内蒙古鄂伦春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部署开展农资产品质量整治专项行动,全力护春耕、稳生产、保民生。
早谋划,早部署,抓好未雨绸缪。针对农资产品质量提前谋划部署,将农资产品列入全旗重点工业产品监管目录和年度监督抽查计划,明确重点监管产品,重点检查方向,重点执法事项。
抓宣传,重引导,促进消费维权。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广泛发布农资消费安全提示,宣传农资产品质量知识,引导农民群众选购优质放心农资产品,增强农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和维权意识。
抓生产、控源头、落实主体责任。要求辖区内化肥等产品生产企业严把原材料进货关口,严格生产工艺流程,按照标准要求对所生产的产品进行检验,对于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一律不得出厂和销售。同时,督促生产企业严格落实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定,建立风险管控清单,督促其按要求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深入排查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落实情况,督促完善进货验收制度、健全销售台账,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农资产品质量安全。
抓市场,严执法,形成震慑效应。广泛开展农资执法检查,重点对经营主体资格、进销台账、进货查验、产品标识标注、执行标准、农膜厚度等违反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等行为进行检查。督促销售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供货商营业执照、产品生产许可证书标志、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得销售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无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的农资产品,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抓抽检,控品质,查处假冒伪劣。联合第三方检测机构抽样人员严格按照监督抽查计划、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对全旗农资生产企业、批发市场、经营网点生产销售的化肥、农膜、滴灌带等产品组织开展监督抽查,重点对化肥养分含量、有害物质含量等重点项目进行检验,截至目前,抽查化肥等农资产品23批次,将对抽检不合格企业及时进行后处理。
下一步,鄂伦春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大对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农资产品违法行为,持续推动农资产品质量提升,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农业生产顺利进行。(李志成 通讯员石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