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你好,我们是涪陵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今天来你处开展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并开展产品质量抽检,请出示你的营业执照、电动自行车检验合格证明及相关手续。”6月12日,执法人员联合重庆市计量质检院技术人员来到涪陵区龙潭镇一家电动自行车专卖店开展检查。
为有效预防压减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连日来,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管局立足市场监管职能职责,以“三看”“三查”方式持续开展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
据涪陵区市场监管局产品质量科科长彭军介绍,该局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对全区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的经营范围、产品名录、产品来源等信息全面摸排,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夯实整治基础。“三看”即“看证照”,看电动自行车销售资质是否齐全,整车及配件是否有CCC认证标志;“看记录”,看电动自行车合格证书是否与车辆信息一致;“看台账”,看电动自行车的进销货台账是否完整齐全。“三查”即“查电池”,严查电动自行车销售时配备的电池是否与合格证一致,电池标称电压是否超过48V,是否存在私自改装扩大电池盒、预留电池接头等违法行为;“查限速”,严查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车速限值,销售时是否私自篡改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查尺寸”,严查电动自行车尺寸限值是否符合国家标准,严查超压、超速、超长、超宽、超高、超重等,有效防范非法改装、超标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流入使用环节。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对经营者销售的电动自行车是否是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生产的合格产品,是否存在非法改装原厂电器配件、拆改限速(包括解码提速)、外设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更换大容量蓄电池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车辆铭牌、外观、蓄电池与产品合格证或使用说明书不符等违法行为,是否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是否建立进销货台账等进行检查。
检查发现,部分电动自行车经营者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存在鞍座加长、蓄电池与电池组盒大小不匹配、加装储物箱、进货查验不规范等问题。执法人员对3台涉嫌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进行先行登记保存,对相关经营主体立案调查。同时,会同重庆市计量质检院技术人员对经营者销售的2批次、4辆电动自行车执法抽样。
据了解,当天下午,该局联合涪陵区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人员,对9家电动自行车经营店和3家维修网点开展拉网式检查。(文光辉 冷林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