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整车及其充电电池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结合青海省2024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计划,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电动自行车整车及其充电电池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
此次专项抽查,共抽查流通领域13家企业电动自行车整车及其充电电池20批次。经检验,发现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10%。其中,电动自行车整车共抽查流通领域9家企业的15批次产品,重点检验车速限值、制动性能、整车质量、电气装置、充电器与蓄电池、防火性能等6个项目,发现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13.33%;电动自行车充电电池共抽查流通领域4家企业的5批次产品,重点检验外观、外形尺寸、2hr容量、大电流放电、快速充电能力、重量比能量、耐振动能力、机械冲击等8个项目,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下一步,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将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做好不合格企业后处理工作,结合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青海省电动自行车整车及其充电电池产品质量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供稿:青海省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