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南省生态环境系统持续加大对自动监测数据和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的执法监督力度,积极运用污染源自动监控、视频监控、用电用能用水监控等监管手段,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查办了一批重大环境违法犯罪案件,依法精准高效打击震慑环境违法行为。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和示范引领作用,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现发布自动监测数据和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典型案例(1),主要涉及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违法犯罪行为。
案例:河南中裕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案
案情简介
2023年7月27日,郑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河南中裕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现场发现该公司气相色谱实验室3名操作人员将连接气相色谱仪的台式计算机系统时间分别篡改为2023年7月17日和2023年7月22日,并用于非甲烷总烃样品分析及图谱处理。经进一步调查,该公司因业务量较大,无法在48小时有效期内对全部非甲烷总烃样品进行检测,遂通过篡改计算机时间伪造检测时间的方式,对已失效的非甲烷总烃样品进行检测,并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经鉴定,涉案的3台计算机篡改时间记录分别为4406条、1438条、677条,篡改时间的时段与开展检测分析的时段高度重合。另查明,该公司于2022年至2023年11月,因检测数据造假并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被生态环境部门行政处罚2次。
查处情况
该公司二年内曾因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其行为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2023年11月29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将该案移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于2024年1月8日立案侦查。
案件启示
少数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盲目追求经济利益,在出具监测数据环节弄虚作假,甚至面临多次处罚仍“屡教不改”,应当依法予以严惩。生态环境部门在打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过程中,应当深挖违法企业的被处罚记录,重拳打击二年内因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企业,以打击反复违法的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为新的主攻方向,进一步提升执法打击质效,推动净化第三方环保服务产业发展市场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