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今年以来,甘肃省市场监管局按照市场监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部署,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
建立由“省局统筹指导、市(州)局组织实施、县(市、区)局和基层所终端发力”的工作机制,梳理监管体系落实、非法改装整治、销售领域日常监管、充电价格监管及电梯智能阻止系统试点应用、老旧蓄电池报废回收处理等6大类19项工作任务。
组织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紧盯生产、销售等重点环节,以电动自行车专业市场、区域批发代理商、五金门店、乡镇街道等为重点区域,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逐企、逐店开展排查整治,进一步摸清全省企业底数和质量状况,并建立信息台账,实行动态监管。
以生产销售尺寸限值、车速限值、过流保护、电机电池超标等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整车及配件为重点,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加强重点产品生产销售企业的日常检查力度。全省系统共组成联合检查组238个,检查电动自行车经营网点及销售门店1199家、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维修门店367家;发现违法改装1件,违法线索6件;临时查扣非标电动自行车10辆,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6组、电池底座12个、电池连接片2盘、圆柱锂电池536颗。目前,已对不合格产品下架处理。
结合整治行动中发现的生产批发源头治理不畅、问题产品召回难度大等问题,及时转变监管思路,加大对线索的排摸与查办,做到往前一步追来源,退后一步查流向。同时,健全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机制,在全省范围内统一电动自行车、锂离子蓄电池充电器产品销售单位进销货台账,制作进销货台账一本通(试行本)推广使用,“来源可追、去向可查”,有效防范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
组织对兰州、天水、白银等13个地区20家企业销售的20批次电动自行车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进行抽查,有15批次产品不合格;对定西、临夏、嘉峪关等9个地区10家企业销售的10批次电动自行车蓄电池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进行抽查,均符合抽查细则及相关标准。对抽查不合格产品,省局将采取下架、扣押、封存等形式控制涉嫌违法产品,严防流入市场,并督促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后处置及整改复查工作。(杨振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