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黑龙江省伊春市市场监管局圆满完成2024年度化妆品国抽任务

2024-07-10 14:30:1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4年3月以来,按照黑龙江省药监局统一部署,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组织开展2024年国家化妆品抽检工作,现已全面完成40批次国家化妆品抽样工作任务。

提前部署,重点抽样。组织全体抽样人员积极参加省药监局2024年化妆品抽检工作培训,认真听取省药检院老师关于化妆品抽样过程中注意事项讲解,认真学习省化妆品抽检工作方案,明确抽样任务和分工,反复观摩抽样工作规范培训视频,提高业务能力。

严格规范,查处问题。在抽样环节,抽样人员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填写抽样单,及时请示省院专家,不断提升抽样规范性;以抽样工作为抓手,聚焦化妆品监管重点及风险易发问题,重点对被抽样单位的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产品资质等方面进行现场检查,督促化妆品经营者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对“一号多用”、超过使用期限、无中文标签、未经注册备案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

全面覆盖,提质增效。此次抽检任务综合覆盖进口化妆品、国产化妆品、特殊化妆品和儿童化妆品等品种,覆盖美容美发机构、小商店、商场超市和洗浴场所等不同经营场所渠道,抽样人员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着力提升样品覆盖率,重点关注城乡接合部、小超市、美容院等风险易发环节,全方位多维度提高抽样覆盖率,进口化妆品比例达到47.5%,超额完成任务,上报异常情况2个。

下一步,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跟踪样品检验结果,做好核查处置和风险研判,全面排查化妆品安全风险隐患,坚决筑牢化妆品质量安全防线,为人民群众安全用妆保驾护航。(供稿:黑龙江省伊春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加贺)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上海:开放临港 共创未来

  • 安徽淮北: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

  • 广西梧州市16万公顷早稻陆续成熟

  • 上汽通用汽车RoboTest无人化 ...

  • 探营梅赛德斯-奔驰:服务用心 不厌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