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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丽江市市场监管局四举措守牢燃气用具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2024-07-12 16:43:4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去年以来,云南省丽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为契机,以“摸排底数、监督抽查、现场检查、夯实责任”等四项措施全面发力,切实守牢燃气用具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摸排监管对象底数。始终把燃气具质量安全监管作为年度重要工作重点部署,印发《丽江市市场监管部门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联动市、县(区)、所三级市场监管力量,利用城镇燃气专项整治摸排系统,摸清辖区燃气灶具等产品生产销售经营主体底数台账,掌握全市燃气器具销售经营主体 144 家,对经营主体销售的产品的品牌、进货企业、进货量等信息进一步掌握,力求精准监管。

加强质量监督抽查。持续将燃气器具列入年度重点产品监管目录,纳入监督抽查计划,突出安全指标制定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科学制定监督抽查方案,组织开展省、市级监督抽查。2023年至2024年,全市已完成燃气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24批次,依法依规移送属地监管部门开展监督抽查结果后处理,对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风险的产品,第一时间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切实防控和消除安全风险。

全面开展现场检查。将燃气器具作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重点,结合开展专项行动,制作完善现场检查清单,指导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检查,及时排查发现质量隐患并进行处置,有力提高监管效能。目前,检查燃气器具销售企业423家次,责令改正并完成整改35家,立案查处4起。积极向经营主体宣讲燃气用具有关强制性认证及标准,对发现质量问题隐患指导整改,下架质量问题燃气器具34台(件)。

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约谈燃气器具经营主体,为燃气器具经营主体宣讲落实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要求经营主体对所销售的燃气灶具、软管、减压阀等相关产品开展安全隐患“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对不符合现行有效国家标准的“灶、管、阀”采取下架、退货处理,禁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对拒不配合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先后发布《丽江市燃气相关产品安全风险提示》《燃气灶具风险提示》《燃气用连接软管风险提示》《燃气调压器风险提示》《可燃气体探测器风险提示》等,向消费者发放宣传资料近4000份(册)。(和东丽)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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