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撤销南宁鑫达洪户外广告设施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通告
经查实,南宁鑫达洪户外广告设施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3日申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时,提供虚假材料,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行政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一条以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撤销南宁鑫达洪户外广告设施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证书编号:242001063364,发证日期:2024年5月11日),南宁鑫达洪户外广告设施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附件: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