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内蒙古赤峰市市场监管局“神医”“神药”等违法违规广告专项治理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2024-08-13 17:23:3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构建良好消费环境,促进相关行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内蒙古赤峰市市场监管局进一步加强医疗、药品、医疗器械等重点民生领域广告监管,自4月份开始,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神医”“神药”等违法违规广告专项治理行动,有效维护了广告市场良好秩序,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严格落实广告审查制度。通过组织开展全面检查,深挖违法广告根源,切实斩断违法广告经营链条,依法查处假借健康科普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等“神医”“神药”广告违法行为;督促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严格落实广告审查制度,确保广告制作和发布依法合规。

二是对医美违法广告保持高压态势。严禁以任何形式发布未经广告审查或者与广告审查内容不一致的医疗美容广告,重点对制造容貌焦虑、夸大治疗功效、对治疗安全进行保证性承诺等违法违规广告行为进行查处;严禁生活美容机构开展任何形式的医疗美容广告宣传;加强对网络平台、直播间以及美妆类主播、达人等直播带货行为监管,依法惩处通过直播营销形式违法发布医疗美容广告的行为。

三是构建“监管+普法+服务”的广告监管新模式。将广告发布合规指导贯穿于依法监管全过程,主动向相关经营主体宣传《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引导企业自觉遵规守法,督促其认真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同时,根据日常监管、专项检查、信用数据等情况,综合研判企业风险,主动倾听企业诉求,立足职能职责及时开展帮扶服务,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自专项治理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28人次,检查经营主体260户次,对11家违法发布“神医”“神药”广告的经营主体依法给予了行政处罚,有效规范了广告市场秩序。(来源:内蒙古市场监管局网站)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上海:开放临港 共创未来

  • 安徽淮北: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

  • 广西梧州市16万公顷早稻陆续成熟

  • 上汽通用汽车RoboTest无人化 ...

  • 探营梅赛德斯-奔驰:服务用心 不厌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