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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质量公告(2024年第7期)

2024-08-15 15:46:10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质量公告

(2024年第7期)

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督管理,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管理办法》及安徽省药品质量监督抽验计划要求,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本行政区域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检。现将抽查检验发现的不符合规定药品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查检验不符合规定药品

(一)经黄山市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河北全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山药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

(二)经黄山市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安徽济善堂中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谷精草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鉴别】。

以上抽检不符合规定药品具体情况见附件。

二、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

三、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有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规规定,对相关企业和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特此公告。

附件:不符合规定药品名单.doc

不符合规定药品名单

序号

检品名称

批号

规格

生产单位/产地

被抽样单位

抽样环节

检验依据

检验结论

不符合规定项目

检验机构

备注

1

山药

2211002

河北全泰药业有限公司

黄山市福美大药房有限公司

经营

《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四部

不符合规定

【性状】

黄山市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2

谷精草

190701

安徽济善堂中药科技有限公司

休宁县萝宁大药

经营

《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不符合规定

【鉴别】

黄山市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生产企业否认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9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责任编辑:莳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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