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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广东健尔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等3家药品经营企业采取暂停销售风险控制措施的通告

2024-08-16 16:09:03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24年 第88号

经监督检查,广东健尔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等3家药品经营企业的综合评定结论为不符合要求,存在药品质量安全隐患。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及《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第六十一条规定,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以下3家企业采取暂停销售(配送)风险控制措施,现予以公布。

序号

企业名称

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

综合评定结论

风险控制措施

1

广东健尔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粤BA020000737

不符合要求

暂停销售(配送)

2

广州仁和堂药业连锁

有限公司

粤AA020001469

不符合要求

暂停销售

3

广州普民医药有限公司

粤AA020000729

不符合要求

暂停销售

企业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检查处理结果要求暂停销售(配送),排除质量安全隐患后,向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整改报告,经复查符合条件后予以解除风险控制措施。

特此通告。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5日

(责任编辑:莳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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