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年来,贵州省兴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构建信用监管长效机制,采取“抓宣传、强监管、优服务”三项措施,完善提升信用监管体系建设,构建“放管结合、宽严相济”的信用监管格局,激发经营主体内生动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抓宣传,营造诚信经营守法氛围。采取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诚信经营标语、评选诚信经营示范户、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开展宣传活动,并组织经营主体开展信用承诺主题实践活动,提高经营主体信用意识,夯实市场诚信建设基础,促进经营主体诚信守信和守法经营。落实信用主体监管,高度重视年报工作,制作视频和服务指南在微信公众号、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监管工作群等渠道发布,多角度、全方位对年报公示的重要性、法律依据、操作方式等信息进行宣传,并在营业执照副本上进行年报告知,引导和提醒经营主体按时开展年报,强化公示义务,增强经营主体主动年报公示的自觉,营造诚信守法氛围。在规定的期限公示2023年度报告的企业20677户、农民专业合作社873户、个体工商户57706户,大型企业年报公示率达100%。
强监管,开展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将年报公示工作作为落实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重要手段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举措,充分发挥信用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中的重要作用,按照不低于已年报企业总数3%的比例对年报内容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并加大对信用风险较高企业的抽查比例和频次。强化惩戒力度,对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企业依法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向社会公示,对失信主体进行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市场合作、银行贷款授信、政策奖励、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或者禁入,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共治格局,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
优服务,鼓励失信主体主动纠错。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加大对失信主体信用帮扶力度,对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积极主动指导失信主体开展信用修复,引导、鼓励违法失信经营主体主动纠正违法行为、重塑信用,消除不良影响。按照便捷高效原则,推行“线下+线上”两种申请途径和修复结果的告知方式,方便经营主体办理信用修复,提升信用服务综合质效。对已经履行法定义务、作出守信承诺并主动提出信用修复申请的经营主体,依据规定的程序、条件开展市场监管领域信用修复,通过解除失信限制,进一步释放经营创新创业活力,有力促进经营主体健康发展。今年以来,共移出经营异常名录566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5496户,修复行政处罚公示信息10户。(通讯员 吴正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