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车规范管理,强化行业自律,近期,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市场监管局各基层分局与各镇交警中队联合开展电动车销售门店约谈活动。
一是对电动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电动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电动车安全技术规范等强制性国家标准以及常见问题进行讲解;二是要求电动车销售门店需售前告知消费者有关车辆属性、使用条件等,履行双向告知义务并向消费者发放《消费者安全使用电动自行车宣传告知书》;三是传达学习江苏省公安厅《全省电动三、四轮车规范管理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和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工作要求,重申《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列举电动车行业常见违法违规行为,组织电动车销售门店统一签订《电动车销售(维修)门店承诺书》。
约谈后,各家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单位现场递交《电动车销售(维修)门店承诺书》,内容包括销售的所有电动车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绝不销售非标、超标电动车;绝不虚假、夸大宣传,欺骗或欺瞒消费者,积极配合做好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依法开展电动车辆维修服务,绝不违法加装电池、拆除限速装置,绝不加装、改装影响交通安全的设备;严格执行行业规定等。
通过此次约谈,进一步提高了电动自行车销售经营者的知法守法意识,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做好行业自律,自觉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秩序,为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打下坚实基础。(江都区市场监管局 毛力达 黄成 通讯员杨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