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规范充电行为,推动降低群众充电负担,贵州省六盘水市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收费行为专项检查。
检查中,执法人员重点检查充电设施运营单位是否在充电场所醒目位置、手机应用程序、微信公众号等分别标示充电电价、服务费项目与收费标准;是否存在居民住宅小区充电设施不执行居民用电标准价或在标价之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等行为。
执法人员深入小区,向业主、物业服务公司、充电设施运行公司详细解释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的电价政策,确保相关单位熟悉政策要求,正确执行电价政策,合理制定充电服务价格。同时宣传解读《价格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章,引导相关经营单位、物业公司自觉规范收费行为,确保收费服务单位了解并遵循相关政策与规范,加强行业自理,使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服务更加公开透明。
执法人员要求充电设施运行公司对充电费用实行价费分离,在充电场所醒目位置、手机应用程序、微信公众号等分别标示充电电价、服务费项目与收费标准,严格明码标价,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对暂不具备电量单独计量条件的充电设施,要求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原则上自2025年1月1日起全面实现充电电量单独计量。
本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9人次,对辖区内16家充电站进行检查,3家充电站存在无收费公示栏问题,该局已责令商家整改。(来源:凉都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