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强化检验检测机构监管,规范检验检测市场秩序,强化行风建设,近日,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大兴安岭地区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2024年度大兴安岭地区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并开展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
地区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与检验检测机构所在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两级联动,聘请技术专家共同组成监督检查组,根据《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 38900-2020)《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2017)相关要求,对9家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检查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检查针对实验室的设施设备、检测场地、检验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标准物质、人员资质等方面,通过技术专家随机抽取、现场提问等方式,从人、机、料、法、环各个方面检查检验检测机构是否具备资质认定条件和能力。
通过近几年的持续监督检查,机动车检验检测行业情况有所好转,机动车检测机构仪器设备检验报告单未发现较大问题,机构能够按时进行人员培训与考核,做到主要技术人员持证上岗,授权签字人能较为准确回答问题,基本具备授权签字技术能力。但仍有个别机构存在部分车型人工检验报告单存在检验项目不准确现象。
下一步,大兴安岭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对机动车检测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坚持将聘请技术专家作为长效机制,以确保对机动车检测机构的检查落到实处。(通讯员 张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