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内蒙古赤峰市市场监管局制发《特种设备“三书一函”制度》,即《挂牌督办通知书》《约谈通知书》《整改通知书》《提醒敦促函》,明确2种挂牌督办、8种约谈、5种整改、5种提醒的情形及流程,推动压紧压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及时防范化解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真正做到用机制保驾,让制度护航。
一是及时提醒。对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生产经营活动存在较大安全问题的,安全监管措施不力、存在明显短板漏洞的,辖区内可能存在行业“潜规则”风险隐患的,重大舆情事件处置工作进展缓慢的进行提醒。
二是精准整改。对各级各类督查、巡查、检查、考核等发现存在较大安全风险隐患的,监督抽查、法定检验、风险监测和舆情监测、投诉举报受理等发行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未能及时处置的,重大舆情事件处置工作中发现存在突出风险隐患和明显工作漏洞的,提醒敦促事项逾期未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改进的通知整改。
三是严肃约谈。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力,引发或可能引发区域性、系统性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应对处置事故和重大舆情事件不力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瞒报、谎报、缓报事件信息的,一年内连续发生多次重大舆情事件的,对整改事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实行责任约谈。
四是挂牌督办。对发生一般特种设备事故,且在重大舆情事件处置工作中认识不到位、整体工作不力、处置进展缓慢、社会影响恶劣及可能存在区域性、系统性风险隐患的实行挂牌督办。(来源:内蒙古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