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的经营秩序,强化产品质量源头监管,8月23日,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公安局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检查行动。此次行动旨在确保检查的深入与细致,执法人员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分两组对陵江镇红军路街道两侧的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进行同步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重点核查销售者的经营资质是否合法完备,是否严格按照规定建立了进货检验和销售台账。同时,核对了产品合格证、3C认证的真实有效性,并深入检查了是否存在改装、加装行为,以及蓄电池品牌型号是否正确匹配等问题。经过对8家经销门店的详细检查,执法人员发现其中2家门店待售的18台电动自行车的鞍座长度与相应车型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简图存在不一致的情况,这涉嫌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商品。针对这一问题,县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大队将进一步对这两家门店进行调查核实。
此外,检查还发现部分销售者未按要求建立或规范产品进销台账。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现场对经营者进行了产品质量相关法律法规及产品质量执行标准的宣传教育,要求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确保进货渠道正规,产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做到诚信守法经营。(来源:四川省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