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近日,新疆裕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主体责任落实、产品质量管控、非法维修改装等问题,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
当好“守门员”。严查无证销售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销售无厂名厂址、无检验合格证明或伪造、冒用3C认证标识的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更换大功率电池等违法违规行为。
当好“组织员”。组织经营主体签订了《自觉抵制非法拼装电动自行车承诺书》与《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规范经营责任书》,要求经营主体自觉抵制非法改装,完善信息采集和质量风险管控清单,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切实守住安全底线。
当好“宣传员”。广泛开展宣传《产品质量法》、《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阐明擅自“拼、装、改”等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督促经营主体落实主体责任。
下一步,裕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总结经验,持续加大对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管力度,压实经营主体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消除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刘路 牛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