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保证药品质量安全,防止超温对药品造成安全隐患,广西凭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对温度有特殊要求的药品专项检查工作。
此次专项检查重点主要是药品零售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是否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加强对温度有特殊要求的药品陈列管理,是否按照外包装要求将药品存放于适宜温度的陈列柜,并做好药品陈列场所温度监控和记录,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截至目前,共检查药品零售企业58家,其中发现7家药店违反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未严格按照药品的储藏要求储存、陈列药品,执法人员将依法对违规药店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以此加强警示和教育作用,营造良好和谐的药品市场。
下一步,凭祥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常态化开展工作,持续有效地保障对温度有特殊要求的药品质量安全,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用上安全、放心有效的药品。
温馨提示
药品储存有“玄机”:药品储存温度通常可分为常温、阴凉和冷藏这三种方式。对于常温保存的药品,要求温度控制在10℃—30℃之间;对于阴凉保存的药品,要求温度控制在20℃以内;对于冷藏保存的药品,温度要控制在2℃—8℃。同时,湿度均需控制在35%—75%之间。药品如果长期超规定温度、湿度保存,可能造成药物效价降低或产生其他不良反应。
因此,提醒广大市民购买药品后一定要关注药品包装盒或者说明书中的贮藏条件,严格按照贮藏要求进行保存。同时,建议每3-6个月一定要清理一次家中备用药,不要服用过期或性状有明显变化的药品。(来源:崇左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