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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大庆市市场监管局:以制度保障为群众诉求“护航”

2024-09-03 15:40:1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黑龙江省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锚定集中整治工作重点任务,以解决群众诉求为工作的出发点,经过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实际,出台《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办理群众诉求工作的有关规定(试行)》,旨在优化处置流程,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各类投诉、举报、信访、舆情、业务咨询得到及时办理。

明确了受理渠道。规定要求市场监管部门设立多种投诉举报渠道,包括热线电话、网络平台、来信来访等,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同时,要确保受理渠道的畅通无阻,及时接收和处理群众的诉求。

规范了处置流程。对于各类投诉、举报、信访、舆情(媒体曝光)、业务咨询等诉求,规定明确了登记、受理、调查、处理、反馈等环节的具体操作流程。在调查处理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的原则,确保处理结果公正合理。

严格了办理时限。规定明确了各类诉求的办理时限,一般情况下,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查处理并向诉求人反馈结果。对于复杂案件,可适当延长办理时间,但需向诉求人说明情况。

规范了执法行为。要求执法人员在办理群众诉求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做到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同时,要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合规。《规定》实施以来,共接受群众投诉举报751件,立案277件。百姓诉求得到更迅速的响应和处理,切实感受到市场监管部门的高效和贴心服务。(赵璟珺)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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