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黑龙江省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友好分局联合区食安办、伊春市公安局友好分局、区执法局、区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按照“预防在前、管控在前”的原则,在辖区内开展防控野生菌中毒专项检查和宣传活动。
全方位监督,确保隐患“清”。联合检查组以餐馆、商超等为重点场所,要求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单位不得采购、销售、加工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野生菌或相关产品。严格督促经营单位认真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同时,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对发现问题的经营单位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切实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构建防控网,确保责任“实”。明确工作重点,细化目标任务,与餐饮单位、食品销售单位、露天市场管理者签订责任书,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同时,加强辖区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严防、严管、严控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
全覆盖宣传,确保受众“广”。在人员密集场所通过面对面科普、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野生菌识别、中毒症状、自救等基本常识,做到宣传检查全覆盖、无死角,进一步增强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化解食用野生菌中毒风险。同步利用视频、图片等方式不定期在餐饮服务管理群宣传预防野生菌中毒相关知识,扩大预防野生菌中毒的知晓率,鼓励群众积极参与防控野生菌中毒监督工作,如发现有销售野生菌的行为,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截至目前,共检查食品经营主体15家次、流动摊贩5个,未发现存在销售有毒野生菌的情况。(林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