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期,南京市溧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在辖区内查处一起涉嫌无证经营药品案。
8月下旬,溧水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线索,反映永阳街道某艾灸馆没有许可证,却向自己的母亲销售药品。执法人员前往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王某仅办有《营业执照》,未依法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就销售藏药“然纳桑培七十味珍珠丸”,其经营行为已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执法人员当场对涉案药品进货来源和销售去向调查取证,督促店家为消费者办理退货退款后扣押涉案药品17盒,并对当事人王某立案调查。
提供举报线索的市民日前来到永阳市场监管分局,赠送一面“执法公正,心系百姓,市场监管,雷厉风行”的锦旗,表达感谢和肯定。
溧水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群众,美容馆、艾灸馆等一般不具有经营药品的资质,请注意查看购买的产品是否属于药品。如要购买药品,应当前往正规医院,或具备《营业执照》及《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零售药店、药房购买,购药后及时索取购买凭证。若发现售药商家无经营资质,或发生消费纠纷,请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