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近日,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隐患排查,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及时发现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以实际行动守牢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底线。
压实“两个”责任。忻府区市场监管局严格落实市场监管总局75号、76号令,督促电动自行车经营户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配备质量安全总监或质量安全员,基层执法人员督促、指导、帮助经营户建立进销货台账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落实进货查验台账。
加强督促引导。市、区两级市场监管局联动,先后召开行政指导会、标准宣贯和整治工作专题会3次,基层监管人员和电动自行车经营户负责人100余人参加会议。强化宣传,向经营户发放《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提醒告诫函》,印制《电动自行车及附件现场检查工作指南》,规范检查内容和流程。
组织全面排查。各市场监管所对辖区电动自行车经营户开展全面排查,发现未能提供进货查验记录11起,未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8起,上述经营户已全部完成整改。发现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7起,已移送市局执法队。(来源:忻州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