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9月9日至11日,青海省药品监管局以“四不两直”方式开展节前药品安全督导检查工作。
检查组先后深入海南州贵德县、共和县,聚焦“两品一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对部分药品生产企业、疾控中心、乡镇卫生院、城乡接合部社区医疗诊所、县区主街道眼镜行、美发店等22家单位(企业)进行明察暗访。检查企业原料采购、生产设备运行及质量管理责任落实情况,查看经营使用单位(企业)资质是否齐全,票、账、货是否相符,特定岗位人员是否在职在岗,是否存在过期失效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是否严格落实采购、验收、贮存、销售、运输等环节的质量控制措施。
针对发现的问题,检查组提出整改要求,下发“三书一函”,并交由属地监管部门加强后续跟踪闭环,督促药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生产规范,严把进货关,规范经营,排除安全隐患,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筑牢坚实防线。(供稿:青海省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