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特殊药品监管工作,陕西省铜川市市场监管局结合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扎实开展特殊药品专项检查,坚决杜绝特殊药品流入非法渠道或滥用,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是督促药品生产企业进一步强化特药生产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严格执行麻精药品生产需要计划,按要求和计划做好购进、储存、运输、生产等相关工作,加强对各生产环节的管理,严格管控投料过程,做到原料可控、“流向”正确、“流量”正常,严防“流弊”。
二是组织全市药品经营单位对右美沙芬纳呋拉啡、氯卡色林、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等新列管药品开展自查,要求企业自5月21日起不得再购进上述产品,原有库存产品登记造册按规定售完为止,防止新列管特殊药品出现超范围经营和流失流弊等问题。
三是对不具备第一类精神药品经营资质的药品经营企业要求不得再购进咪达唑仑注射剂,原有库存产品登记造册向市局报告后按原渠道退回。
四是对药品使用单位进行督导检查,着重检查特殊药品购进、验收、存储、使用和管理环节,督促药品使用单位严格落实特殊药品管理要求,严防流弊和滥用。
截至目前,已检查涉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137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份,对检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督促企业限期整改落实到位。
下一步,铜川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聚焦特殊药品等高风险药品监管,不断加强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全链条监管,及时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特殊药品合法、安全、合理使用。(来源:铜川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