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
2024年第6号
2024年5月-8月期间,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以下26家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根据《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检查结果进行了评定,现根据《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第二十条、《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将综合评定结果通告如下:
特此通告。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2日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
2024年第6号
2024年5月-8月期间,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以下26家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根据《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检查结果进行了评定,现根据《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第二十条、《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将综合评定结果通告如下:
特此通告。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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