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福建省清流县市场监管局对一商家涉嫌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作出减轻行政处罚的决定,成为该局推行“柔性执法”,助力营商环境优化的一个缩影。
据了解,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某装饰材料商行在经营场所内使用“抗菌率高达99.9%”“净醛因子将甲醛分解为水和无害有机物”等宣传语,对销售的某知名品牌整体衣柜进行宣传。宣传用语为不真实的商品信息,欺骗、误导消费者。该商行的行为侵害消费者知悉其购买的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依据规定,应受到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处罚。执法人员当场对商行负责人批评教育,积极引导自行纠正违法行为。该商行系首次违法,充分考量其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危害后果等因素,经集体讨论研究,最终决定对该商行作出处以12万元的减轻行政处罚。
近年来,清流县市场监管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行为,优先采取说服教育、行政指导等“柔性执法”方式,给予免于、从轻或减轻处罚,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去年以来,该局共组织开展行政约谈32次,不予处罚案件12件、从轻处罚案件86件、减轻处罚案件43件。(赵璟斐 通讯员陈炳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