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案例沙龙>>

浙江省丽水市市场监管系统电动自行车领域专项整治典型案例(四)

2024-10-16 16:40:1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今年以来,浙江省丽水市市场监管部门以“铁拳”“亮剑”“利剑”行动为主抓手,坚决筑牢安全底线,开展电动自行车领域专项执法行动,依法从严从快查处违法行为,定期发布典型案例。本期案例为松阳县市场监管局移送某网店销售伪劣电动车充电器案。

2024年7月,松阳县市场监管局接群众举报,称其在某电商平台一店铺购买的电动车充电器存在使用后发热、充电缓慢等问题。该局立即展开调查,经调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电动车充电器未标明生产者厂名厂址、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等标识。松阳县市场监管局委托宁波海关技术中心对该产品进行质量检测,经检测,上述电动车充电器外壳冲击、电气强度、防触电保护、超温保护等多个涉及安全性能的检测项目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要求,被判定为不合格。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且货值较大,超16万元,已涉嫌犯罪,松阳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

在随后开展的联合执法行动中,查获未标明生产者厂名厂址、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等标识的多型号电动车充电器7000余个,及时阻止了一批伪劣电动车充电器流入市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来源:丽水市场监管)

(责任编辑:陆明)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青春赛场,荣耀向前! 比亚迪助力中 ...

  • 仰望U9全国陆续交付,与用户一同迈 ...

  • 探店上汽大众帕萨特Pro:机械素质 ...

  • 上海:开放临港 共创未来

  • 安徽淮北: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