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暂停生产销售通知书(皖药监械暂停〔2024〕3-1号)
安徽鹤芝泰药业有限公司:
经查,你单位严重违反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不能保证产品安全、有效,可能危害人体健康。根据《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现通知你单位收到本通知后立即暂停生产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
如对本通知书不服,可以自收到之日起60日内向安徽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依法向合肥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6日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暂停生产销售通知书(皖药监械暂停〔2024〕3-1号)
安徽鹤芝泰药业有限公司:
经查,你单位严重违反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不能保证产品安全、有效,可能危害人体健康。根据《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现通知你单位收到本通知后立即暂停生产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
如对本通知书不服,可以自收到之日起60日内向安徽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依法向合肥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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