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期,云南省禄丰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教体局、卫健局,聚焦“六个”确保,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全力守护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确保食品安全责任得以落实。督促学校食堂按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管理规定》《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要求,确保食品安全责任的落实。要求各类学校配齐配全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规范和完善校(园)长主体责任、食品安全总监职责,食品安全员守则;结合实际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认真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对记录、报告、纪要的内容及负责人签字做好核对工作,确保各项责任落实到位。
确保食品原料可溯源。学校食堂的大宗食材公示制度,索证索票、进货台账逐一核对,检查进货查验负责人工作履职情况,结合采购标准,建立供应商名录,从生产企业购进的查验生产企业许可证及产品合格证,从食用农产品生产者直接采购的查验并留存营业执照及身份证复印件,从集中配送单位购进的流程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及同批次检验报告,进购肉类的需要查验检验检疫合格证和肉品质量检验证明。
确保餐饮具清洁卫生。结合整治群众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校园食品安全专项行动,要求各级各类学校食堂配齐配全清洗消毒设施设备,清洗消毒保洁设施与供餐人数相适宜。洗涤剂、消毒剂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推荐学校用消毒柜代替保洁柜,有条件的建议建设消毒房。定期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餐用具抽检,做好风险分析,加强自查自纠和风险防控。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期间,全市207所学校,增加173台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设备,投入资金43.3万元。
确保环境卫生干净整洁。要求学校食堂做好功能区布局,保持食品处理区的清洁卫生。严格落实校园病媒生物防控主体责任,做好“防鼠、防蝇、防虫”三防措施。将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纳入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事项,结合“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作为日常食品安全管理必查事项,纳入校园长、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重点工作职责,常态化开展排查整治。专项整治期间,全市22所学校对食堂功能区进行升级改造,投入资金108.6万元,19所学校食堂增加“三防”设施设备,投入资金14.7万元。
确保从业人员有效管理和规范操作。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熟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以及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应急演练。重点查看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晨检记录以及培训记录。对从业人员进行现场提问,评估岗位履职情况,会同教体部门定期组织总务主任、食品安全总监、安全员开展业务培训等。
确保投诉举报妥善处理。按照省级校园食品安全“接诉即办”工作要求,针对食堂及其他食品消费较为集中的重点场所及重点时段,采取“驻点值守+流动巡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高效处置师生关于食品安全方面的诉求,按照受理、处理、反馈、归档的程序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接诉即办”,并在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栏公示“接诉即办”结果,确保校园食品安全问题发现及时,投诉有核查,件件有回音。
通过聚焦“六个”确保,进一步落实好省、州市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持续加大了对校园食品安全的检查力度,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让广大师生吃得放心、吃得安全、吃得健康。(云南省禄丰市市场监管局 李濮羽 通讯员张文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