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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古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国家标准培训宣贯会

2024-11-12 10:59:0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压实山西省古交市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11月7日,古交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单位国家标准宣贯培训会。局分管领导、相关股室、13家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负责人参加培训。

此次会议中,按照《山西省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部署,对《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等强制性国家标准进行了宣贯解读。

会议解读了《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的公告》(2024年第43号公告)、传达《关于对电动自行车用锂电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要求销售单位禁止销售未经3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以及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头盔、充电器、蓄电池等相关产品,严禁拼装电动自行车、加(改)装或者更换动力装置、拆除或改换限速装置以及加装车篷、雨棚、车厢等装置。

会议要求,电动自行车经营者一要认真核对厂家资质,查看所售电动自行车是否已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是否有效;二是认真核对产品信息,产品要符合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产品合格证上信息要与实物一致。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增多,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国务院已将整治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作为重点工作。今年该局已查处9起违规销售电动自行车案件,反映出销售环节仍存在安全风险。通过标准宣贯培训,进一步增强电动自行车各经销单位的法律意识和合规意识,推动辖区各经销单位积极贯彻落实强制性国家标准,提高电动自行车产品的安全性能和质量水平,规范市场秩序。

下一步,该局将加大对电动自行车经销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非法改拼装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来源: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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