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黑龙江省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持续提升化妆品经营主体守法意识、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方面持续发力,完成首次化妆品经营环节风险等级分级分类工作。
根据《黑龙江省化妆品经营环节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办法》,该局对化妆品经营环节风险等级进行分级分类。本次纳入化妆品经营环节风险等级分级分类监管经营环节的主体共计441家,涵盖化妆品专营店、大型商超、批发企业、美容美发机构,其中,A级271家,B级163家,C级5家,D级2家。
下一步,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强化政府部门监管、引导行业自律、完善社会监督,树立一批管理规范、诚信守法的行业典范,逐步形成市场承担主体责任、政府部门实施风险监管、社会各界齐抓共管的化妆品经营安全治理模式,切实提升化妆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林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