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李思齐)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民众健康意识不断增强,但不法分子趁机以食品、保健品为载体,虚假、夸大产品功效,欺诈消费者。健康行业违法广告、虚假宣传等现象时有发生,既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也不利于行业发展。健康行业要有一个更加规范成熟的市场环境,亟待行政监管加强、行业强化自律、企业规范经营、公众有力监督。
现象一:糖果、饮料化身“良药”
近年来,与固体饮料、压片糖果等特殊形态或包装形式的食品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屡见不鲜。有的商家通过产品包装或广告宣传上的图形、文字、符号进行虚假宣传,印有涉及疾病预防和治疗功能,使用容易误导他人的保健食品、药品的商标等,迷惑缺乏食品专业知识背景的普通消费者。
近段时间,有众多消费者向中国质量新闻网投诉,不法分子将“固体饮料”“压片糖果”吹嘘成减肥、降糖、降压、排毒、抗癌、增强免疫力的“良药”。
案例:
广州元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广州元畅)代理商因通过微信朋友圈和群聊大肆宣传“无限畅燃脂豆(果蔬压片糖果)”具有排油、控糖、分解脂肪、预防三高等效果而遭到投诉。投诉人刘女士反映:“元畅代理商转发的案例中有老人用这个糖果来代替降糖药,存在很大安全隐患,用糖果降血糖听起来就很‘离谱’。”
本网查询发现,上述“无限畅燃脂豆”实为坚实型压片糖果,属于普通食品,该产品包装显示配料为抗性糊精、褐藻胶、白芸豆粉、复合果蔬粉、赤藓糖醇、食品添加剂(硬脂酸镁)。
律师说法:压片糖果是普通食品,并不具备保健功能,更不具备疾病治疗功能,代理商宣称压片糖果具有减脂、降三高、缓解脂肪肝、调理身体机能等功效,构成虚假宣传。在微信朋友圈转发传播的信息也是广告。
案例:
中国质量新闻网收到网友投诉称,深圳参源皇生命科学股份有限公司(参源皇公司)公司负责人康某宣称,参源皇人参饮料具有预防或治疗癌症、艾滋病、肝疾病,增强免疫力、抗衰老等效果;马戈人参蛹虫草压片糖果具有增强男性性功能、保护肝脏、调节血糖、预防心脑血管疾病等优势;人参葛根压片糖果具有丰胸的临床效果,能全面调节荷尔蒙、丰胸提臀。
经查询,人参葛根压片糖果、马戈人参蛹虫草压片糖果的产品类型实为“坚实型压片糖果”,参源皇人参饮料实为“饮品”。马戈人参蛹虫草压片糖果由参源皇公司委托山东国和堂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生产许可为食品生产许可证号。
律师说法:山东品众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赵方明认为,商业宣传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发布广告应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调查,参源皇产品的相关信息显示产品属于“食品”。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案例:
希斯曼宣传资料显示,“如瘦低聚肽葡萄复合饮品”系该品牌与华南农业大学携手推出的最新一代革命性排毒产品。
希斯曼宣传称:“汇聚行业顶尖技术专家与教授呕心沥血之结晶,研发市场无法复制的独家超前配方,黄金配比重磅出击排毒与降脂,‘饮’爆全球排毒市场,刮起全球减脂飓风。”该饮品不仅能清肠排毒、改善便秘、燃脂排脂、减肥纤体,甚至可以美白养颜、祛痘淡斑、解酒护肝、调理三高。
对此,华南农业大学相关宣传负责人表示,学校并未与希斯曼微商有关企业合作,且从未听说过该品牌。
该产品包装信息显示,“如瘦低聚肽葡萄复合饮品”系上海希斯曼实业有限公司委托惠州同富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查询该产品为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1744132300105,食品类别为“饮料”,实为普通食品。
律师说法:“如瘦低聚肽葡萄复合饮品”实际为普通食品,不具备保健功效。
现象二:“神化”了的茶制品
“茶之为饮,发乎神农氏。”茶在中国历史悠久,备受人们喜爱。近年来,“茶”的功效被不法商家利用甚至“神化”,将茶的养生功效夸大,宣称“茶”具有防癌抗癌、降血压等功效,涉嫌虚假宣传。
案例:
有业内人士向中国质量新闻网爆料,湖南华茯文化旅游有限公司(下称:华茯公司)相关人员在运营“白沙溪社交新零售”的过程中,宣称“白沙溪·习茯”“白沙溪·華茯”产品具有防癌抗癌、解毒、降糖、延缓衰老等功效,甚至有经销商称黑茶可代替治疗糖尿病的药物。
有白沙溪经销商在“讲课”中表示,安化黑茶除具有杀菌消炎、抗癌、降血压、延缓衰老等功效,还可以预防动脉硬化、心绞痛等疾病;糖尿病病人喝黑茶降血糖之后,可以逐渐减少药量;并宣称,坚持喝黑茶半年,相当于置换一套新的“肝肺肾”。
经调查,“白沙溪·习茯”产品生产商为白沙溪茶厂,经销商为安化益安习茯茶旅文化有限公司(为华茯公司曾用名)。“白沙溪·习茯”产品信息显示,其生产许可证编号为SC11443092300115,属于食品生产许可证。
专家说法:茶叶类相关产品属于食品,管理应当遵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章第三节第七十三条,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食品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案例:
福建安溪滋美堂茶业有限公司因其经营网店“百年修正旗舰店”产品“修正茯苓酸枣仁茶”涉嫌“虚假宣传”,被消费者丁某告上法院。
2020年6月,丁某在“百年修正旗舰店”分两次购买“修正茯苓酸枣仁茶”,用于家中开设的养生保健店,为客户改善睡眠而附加的调理产品。因为“百年修正旗舰店”所售产品详情页面显示该产品名为“修正茯苓酸枣仁茶野生百合茯苓茶安神助粉膏多梦睡眠安睡质量差茶”,存在明显暗示“助睡眠”“安睡”等功效,使其相信卖家宣传的具有改善睡眠的疗效。
丁某收到产品并给店内客人使用后,反应不佳,客人反映并未起到改善睡眠的作用,导致丁某养生保健店出售的“套餐产品”遭客人退货,给丁某造成经济损失。后丁某发现,“修正茯苓酸枣仁茶”仅为“普通代用茶”(产品标准号“GHT1091代用茶”)。
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滋美堂茶业公司对普通食品宣传保健功效,已涉嫌虚假宣传、构成销售欺诈,遂判决滋美堂茶业公司退还原告丁某全部货款4845元及利息。
律师说法:本案中,被告在对产品进行广告宣传时,虽未明确表述该商品具有治疗失眠的功效(治疗作用系药品的功能),但根据其宣传内容“修正茯苓酸枣仁茶野生百合茯苓茶安神助粉膏多梦睡眠安睡质量差茶”以及商品详情中“七种配方,开启您的睡眠”的表述,显然系明示案涉商品具有“改善睡眠”功能。从商品标识看,案涉商品为代用茶,属于普通食品,而改善睡眠为保健食品功能,因此被告虚假宣传行为,已构成销售欺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