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6月23日,浙江省丽水市市场监管局公布打击整治曹承花健身器材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中查处的第二期典型案例——莲都区曹承花健身器材经营部虚假宣传案。
2022年3月29日,丽水市市场监管局根据有关线索,对莲都区曹承花健身器材经营部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虚假宣传,随即立案调查。经查明,当事人通过赠送氢素片、牙膏、香皂、洗衣液等小礼品,吸引老年消费者到其店内参加制氢机等产品的体验活动。其间,当事人通过播放宣传视频、文字、现场讲解、消费者现场分享使用效果等方式,在其经营场所和由老年消费者组成的微信群内,大肆宣传其销售的“瑞联宝瓶制氢机”具有预防和治疗高血压、糖尿病、癌症等疾病的功效,误导、欺骗老年消费者。另查明,案涉“瑞联宝瓶制氢机”执行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标准,属于一般家电产品,并不具备当事人宣称的上述功效。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属于虚假宣传行为。2022年6月21日,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来源:丽水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