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专题中心>>2023年“3·15”专题>>

提振消费信心 激发市场活力——内蒙古举行2023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

2023-03-23 14:42:59 中国质量报

提振消费信心 激发市场活力

——内蒙古举行2023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

3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举行2023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内蒙古自治区生态农畜产品宣传活动启动仪式。活动以“提振消费信心 激发市场活力”为主题,设置内蒙古生态农畜产品展区、“蒙”字标品牌打造专区、消费金融产品展区,来自内蒙古各盟市共155家企业1154种产品参展。活动现场,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还开展消费维权科普宣传和假冒伪劣识假辨假活动,设立12315投诉台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联合公安、消防等部门集中销毁一批假冒伪劣产品。各盟市同步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充分体现市场监管部门努力开辟新场景、激活新业态,全面挖掘消费潜力、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担当作为。

2022年,内蒙古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共受理投诉举报咨询32.56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8亿元。内蒙古还多次开展商品比较试验和消费调查,广泛征集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线索,开展“月月3·15”系列宣传活动;成立家用汽车三包争议处理服务中心;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助力民生保障公益活动,打掉售卖“洋垃圾”黑窝点,约谈通报涉及三大通讯运营商、共享电动自行车、快递行业和物业服务等多家企业,为提振消费信心、维护合法权益作出积极贡献。


内蒙古自治区“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启动仪式。

宣传形式多样 活动精彩纷呈

内蒙古自治区各级市场监管局及直属技术机构围绕“提振消费信心 激发市场活力”主题,同步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

内蒙古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

3月16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与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在呼和浩特市土左旗善岱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计量助力乡村振兴主题活动。活动中,工作人员为商户免费检测电子秤、血压计等计量器具,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受到在场群众一致好评。

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3月13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呼伦贝尔分院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进社区活动,现场为社区居民讲解消费维权知识和特种设备安全常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播放易发生乘梯安全隐患案例,介绍家用液化气瓶及燃气管道的正确操作方法。

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3月13日至3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组织技术人员走进学校、企业、内蒙古国际会展中心,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传等公益活动,充分发挥检验检测技术服务作用,普及质量知识,引导理性消费,提振消费信心。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3月14日,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走进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学校,开展商品条码知识“进校园”活动,通过课堂讲解、播放科普视频、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让学生们了解到丰富多彩的商品条码基础知识,引导学生们进一步认识条码、熟悉条码,亲身感受“小”条码的“大”作用,引导学生树立商品条码质量意识。

内蒙古自治区纤维质量监测中心

3月15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纤维质量监测中心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苑社区开展“3·15”消费质量安全进社区活动。志愿者通过实物展示、展板宣传、案例剖析等方式,为居民答疑解惑,讲解纺织品及防护用品质量安全知识,免费发放安全知识手册200余份。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聚焦消费者反映的热点问题,联合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开展“3·15‘提振消费信心 乐享品质生活’——保护消费者权益 我们在行动”线上直播活动,在线科普消费维权知识,进行政策解答,发布消费提醒,为广大消费者放心消费保驾护航。

包头市市场监管局

包头市市场监管局在宣传活动现场集中展示有关部门监管执法成效、惠民政策、民生领域50大案例和行业协会发出的消费倡议等;设立咨询服务台,提供消费维权咨询、真假币对比展示、义诊等服务;设置食品快检台,快速免费检测群众送来的时令蔬菜、食用油、珠宝(贵金属)、眼镜、血压计等;同步播放4地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商品现场视频,共销毁涉及食品、药品、服装、建材、家电等11大类19小类346个品种、总重量达20余吨、总计货值52.98万元的侵权假冒伪劣商品41689件。

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管局

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管局在活动现场为获得呼伦贝尔市“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称号的企业发放牌匾;围绕2023年消费维权年主题“提振消费信心”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单900余份,设立展板20余个,现场解答群众咨询130余次。

兴安盟市场监管局

兴安盟市场监管局在宣传活动现场设立咨询台,向群众详细讲解计量、区域公用品牌、《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汽车“三包”和缺陷产品召回等知识。同时,通过为群众提供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宣传咨询等形式,提醒大家警惕消费陷阱。

通辽市市场监管局

通辽市市场监管局在宣传活动现场,展示酒类、肉类、乳类、调味类等100余种商品;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手册(单)5000余份,设立12315投诉咨询台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开展公益检测服务,为群众免费鉴别中药材、食品调味料等;出动食品快速检测车,现场为群众演示食品快速检测过程。此外,该局还集中销毁假冒伪劣食品、洗化用品、服装鞋帽等30余种产品,总货值6万余元。

赤峰市市场监管局

赤峰市在活动现场设置咨询服务台、法律法规宣传台、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台及60多家企业组成的名优产品展示区。赤峰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现场向群众发放各类法律法规及消费维权知识宣传用小红帽环保手袋1000余份,宣传资料累计4000余份;在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台前,工作人员向消费者讲授假酒、假药等产品辨别知识。

锡林郭勒盟市场监管局

锡林郭勒盟宣传活动现场设立投诉咨询台,安排食品快检车提供食品检测服务,设置“蒙”字标获证企业、盟(市)长质量奖获奖企业产品、锡林郭勒盟地区“名优产品”及假冒伪劣商品、真假消防器材和真假人民币对比系列展示台。活动期间,全盟集中销毁100余件假冒伪劣、过期食品、化妆品。

乌兰察布市市场监管局

3月14日,乌兰察布市市场监管局开展“3·15”消费维权进企业宣传活动。执法人员走进察右前旗都乐玛鲜生超市进行执法检查,重点检查经营主体资质、食品安全制度落实、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制度落实等情况;在广汽丰田(乌兰察布众信集宁店),执法人员现场查看新车展厅、维修车间、客户接待区等区域,对整车和零部件销售、车辆保养维护、销售服务态度等消费者颇为关注的问题进行具体了解,详细了解企业在履行消保维权责任方面所做的工作,现场向企业工作人员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同时,执法人员要求企业强化行业诚信自律、规范服务行为,避免出现销售领域变相加价、隐性收费、强制搭售、捆绑销售、虚假宣传、车辆安全等消费者反映突出的问题,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局

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三级联动执法专项行动,执法人员深入商场、超市、药店、烟酒店进行抽查检查,以关系民生的产品为重点,严厉打击商标、专利侵权假冒行为,打击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制售“三无”产品和欺诈消费者等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违法行为进行警告和责令改正。

乌海市市场监管局

活动现场,乌海市市场监管局颁发2022年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牌匾,通报2022年度消费领域监管或投诉处理情况,并介绍2023年“提振消费信心”方面工作举措。乌海市多家企业、商户代表宣读经营承诺。在活动分会场,各单位通过设立咨询台、投诉台、消费知识讲解台和发放宣传材料的方式,及时受理解决消费者投诉,为消费者提供法律法规咨询服务,进行消费维权宣传。开展真假商品鉴别展,向消费者介绍识别真假商品知识,为群众提供了免费快检服务。乌海市供水、供电、供热等公用企业现场向消费者解答有关价格、收费、公平交易以及投诉热点、难点问题。另外,通过无害化处理的方式,该市集中销毁了48个品种的假私卷烟和152个品种的过期药品,案值共计23.706万元。

阿拉善盟市场监管局

阿拉善盟市场监管局在传活动中,通过悬挂横幅、设立咨询台等形式,向广大消费者宣传权益保护、真假商品识别等知识,同时对假冒伪劣产品进行集中销毁。活动共有49家盟、旗行政企事业单位和68家市场经营主体参加,摆放展板67块、悬挂条幅64余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2万余份,开展“你送我检”28批次,开展成品油检测3批次,集中销毁169种4059件假冒伪劣产品。

满洲里市市场监管局

活动现场,满洲里市市场监管局设置便民服务台,开展血压计检定、眼镜焦度检测便民服务;设立投诉咨询台,各相关单位执法人员现场接受公众咨询投诉,引导群众如遇消费纠纷或发现假冒伪劣商品,积极投诉、依法维权;设立“温暖守护,伴青同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进行法律法规宣传等。满洲里市本地企业开展惠民销售,消费者驻足流连品尝美食,呈现浓浓“烟火气”,涌动出蓬勃的消费活力。

二连浩特市市场监管局

二连浩特市市场监管局现场通过宣传咨询、地方特色产品展示、假冒伪劣产品辨别等形式,广泛宣传各类法律法规、消费维权知识等内容,增强消费者信心,提升活动影响力。活动结束后,二连浩特市组织销毁价值30余万元假冒伪劣商品和过期食品药品。


图1 满洲里市本地企业开展惠民销售。


图2 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现场为消费者提供免费检测服务。


图3 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将成品油快检实验室开到企业家门口,为企业提供上门服务。


图4 内蒙古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走进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学校,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商品条码知识“进校园”活动,为学生讲解条码知识。


图5 二连浩特市表彰诚信企业。

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围绕2023年消费维权年主题“提振消费信心”,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聚焦消费者的急难愁盼问题,全力提升消费者投诉便利度,加大投诉问题的解决力度。3月10日,内蒙古公布2022年度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1 网购黄金疑受骗 消协调解获退款

2022年5月,包头市李先生在网络直播中购买了3890元的黄金珠宝饰品,商品宣传为黄金且有鉴定证书。但当李先生到实体店咨询却得知所购商品可能并非真正黄金,联系商家退货却遭拒绝。于是,李先生的家人向包头市消协求助。

接诉后,包头市消协与经营者取得联系,对方称所售商品为999足金,只有表面一层镀金,直播时已经告知。但据消费者所述,直播时商家只称商品为黄金,并无其他介绍。并且,商品包装及鉴定证书也没有相关说明。经协商,最终经营者全额退款。

2 企业关门注销 预付款退还难

2021年9月,一消费者在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尼尔基镇二掌柜火锅店共购买25张30元的代金券,使用期是一年。2022年4月份商家关门,消费者联系商家退款却被挂断电话。后经莫力达瓦旗消费者投诉调解办工作人员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约谈经营者后,最终给消费者退回未消费的代金券费共计750元。

3 买房遭遇“霸王条款” 消协介入退还房款

2022年李女士到乌兰浩特市消协投诉,称自己在2021年11月缴纳31.8万元预购了一套住宅,双方签订的认购协议书中标明购房方应分2次缴纳30万元余款,如不缴纳则先期缴纳的31.8万元不予退还。且认购协议中规定无论消费者以任何理由和原因拒绝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交款均不予退还。李女士反映目前楼盘未能按期交工、未签订网签合同,因此要求退款,但开发商不同意。

该认购协议书存在“霸王条款”,房地产公司延期交工违约在先,拒绝退还预交款项的行为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经消协工作人员调查调解,开发商全额退还了李女士预购房款31.8万元。

4 广播购药缺秤少量 及时维权终获赔偿

2022年3月,元宝山区市场监管局接到84岁周女士投诉,称其通过广播电台得知河北省保定市某公司的“六味生脉片”“交通心肾胶囊”具有养血活血、补气养阴以及治疗老年疾病等功效,于是花费1000元购买了两种药品。但收到药品后她发现,两种药品均与应有规格不符,存在缺秤少量的情况。于是,老人要求退货退款。

接诉后,经协调,该公司同意返还扣除快递费后的药品款980元。

5 诱导老年人消费 消协出面帮维权

2022年6月—8月,锡林浩特市消协陆续接到李先生等5位消费者投诉,称家中老人在锡林浩特市贝子庙爽林通讯店以高价购买了低配置的学习机,且商家在出售学习机时赠送的加油卡根本无法使用,请求维权。

经核实,工作人员发现该店铺已处于关门状态。后通过房屋租赁方,联系到手机店负责人,但对方拒不露面且不予配合。经多方努力,最终为5位消费者退回购机款累计13495元。

6 农机具质量纠纷 消协介入终退款

2022年6月,兴和县消协接到消费者雷先生投诉,称其于6月1日在兴和县雷沃农机销售部花费1.66万元购买旋耕机一台,使用11天出现故障,商家表示只维修,不退货退款,遂向消协寻求帮助。

工作人员调查发现:消费者所购农机具无合格证,商家也未能提供正规的商品信息资料,对此,认为商家存在违规经营行为,要求商家退还消费者购买农机具款16600元。最终,消费纠纷得到解决。

7 养生按摩需谨慎 消协出面帮维权

2022年11月,李某某在巴彦淖尔市某养生保健店按摩颈椎过程中休克,被送往医院救治后脱离危险。经医院检查,心电图、脑核磁、颈椎核磁均无异样,未能反映休克由按摩导致。医疗检查费共1700元,消费者要求经营者承担费用并赔偿,双方对此产生分歧。

巴彦浪尔市消协受理后调解发现,消费者未提前声明对疼痛较敏感,要求按摩师控制手法力度,按摩师也未充分了解消费者体质情况。经调解,经营者主动承担医疗检查费1700元,并赔偿500元,消费者表示满意。

8 疫情无法交付车辆 消协调解终退订金

2022年4月,柴先生向乌海市消协投诉,称其2022年3月在乌海市风行商贸有限公司订购一辆价值2.598万元的摩托车,并交付2000元订金,双方约定2022年4月10日前交付摩托车。4月12日车行表示,因疫情管控原因,摩托车没到货。于是双方重新约定:如果2022年4月底前仍无法到货,车行退还订金。4月24日销售人员告知柴先生4月底前无法交付车辆,需等到疫情结束后才能确定交货日期。柴先生要求车行退还订金被拒绝。

乌海市消协认为,虽然消费者在订购时,该摩托车组装地上海市未实施疫情管控措施,但是双方于4月12日重新约定时,上海市已实施疫情管控措施,经营者仍作出交付承诺,应按照约定为消费者退还订金。最终商家退还了全部订金。

9 定制家具尺寸错误 商家最终修改安装

2022年3月何先生投诉,称其2022年2月在乌海市海勃湾区海洋吊顶经销店预订橱柜,总价6500元并全额支付。3月到货后发现因商家尺寸量错导致无法安装,商家不修改也不退货,修改需要再支付2000元。何先生认为经营者不遵守合同约定,于是寻求帮助。

海勃湾区凤凰岭市场监管所接到投诉后,发现尺寸为经营者测量,消费者并无过错,商家测量失误造成损失应由其自行承担,后经营者及时对橱柜进行修改安装。

10 购买食品无生产日期 消协维权获千元赔偿

2022年7月,正镶白旗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消费者在正镶白旗老七超市二店购买每瓶价格为10元的酸奶,饮用后一直腹泻,检查酸奶外包装发现生产日期只标注了2022年,没有标注具体日期。消费者认为存在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了投诉。

经调查,消费者投诉情况属实。调解后经营者一次性赔偿消费者1000元。

(本稿件文字、图片由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提供)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水川)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贵州省铜仁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你送我 ...

  • 湖北省兴山县市场监管局围绕热点食品 ...

  • 河北省大城县市场监管局联合相关部门 ...

  • 福建漳州市全力推进国家级食品安全示 ...

  • 原州区:打造肉牛全产业链 助推肉牛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