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投资者诉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惠而浦”)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民事索赔案件,由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惠而浦证券虚假陈述案件的二审终审《民事判决书》(案号:【2021】皖民终918号)。
判决书显示,方某要求惠而浦赔偿的投资损失金额为人民币1227586.8元,经安徽省高院核算,方某实际投资损失为936269.95元。安徽省高院考虑到证券市场本身存在较大风险,且结合本案虚假陈述行为时间段大盘、行业板块指数等波动情况,酌定扣除了本案系统风险和其他风险因素的比例为70%,最终方某实际获赔金额为280880.99元。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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