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近日,江苏省无锡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的2021年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公示(第17期)信息显示,本次该局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豆制品、酒类、罐头、方便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乳制品等12个食品大类988批次样品,经检验,合格985批次,不合格3批次。其中,江苏省宜兴市宜城物美副食店销售的、标称江苏双喜老窖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喜老窖酒业公司”)生产的1批次常州白酒(生产日期/批号:2021-01-06)被检出酒精度项目不合格。
据悉,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时,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即体积(容量)的百分数。酒精度是酒类产品的一个重要理化指标,含量不达标主要影响产品的品质。《浓香型白酒》(GB/T 10781.1—2006)中规定酒精度实测值与标签标示值允许差为±1.0%vol。酒类中酒精度未达到产品标签明示要求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生产工艺水平较低,无法准确控制酒精度,也可能是生产企业检验器具未检定或检验过程不规范,造成检验结果有偏差,还可能是包装不严密造成酒精挥发。
无锡市市场监管局表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责成相关市(县)、区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核查处置。要求相关市(县)、区责令相关生产经营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产品,封存库存不合格产品;责令生产经营者对已销售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召回、下架;对不合格原因认真分析排查,并在规定期限内整改。
中国质量新闻网注意到,双喜老窖酒业公司今年2月和6月也被查出过白酒酒精度不达标。
2021年6月11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0期)显示,宜兴市万石镇惠好多超市销售的、标称常州市武进第二酒厂委托江苏双喜老窖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常州白酒(生产日期/批号:2020-01-06),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结果:43.6%vol;标准值:41.0~43.0%vol)。
2021年2月3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5期)显示,宜兴市新苏南商厦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常州市武进第二酒厂委托江苏双喜老窖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常州白酒(生产日期/批号:2020-01-06),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结果:44.9%vol;标准值:41.0~43.0%vol)。
此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数据显示,双喜老窖酒业公司因制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商品行为及其从属,于2020年12月10日被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管局罚款1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80元。
据天眼查数据显示,双喜老窖酒业公司成立于2000年,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涉及:白酒(液态)、其他酒(配制酒)制造、加工,预包装食品批发与零售。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司曾有1次被执行人记录(立案日期:2008年1月15日;执行法院: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被执行总金额31.5122万元。
(责任编辑: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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