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近日,广东省湛江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6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6号)显示,抽样自湛江市赤坎区雄展日用品商行,标称湛江市维康酿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康酿酒公司”)生产的乡庄·黑蚂蚁酒(生产日期/批号:2016-11-02)被检出总糖(以葡萄糖计)项目不合格(实测值:9.4g/L;标准要求:27.0~33.0g/L)。
中国质量新闻网了解到,按GB/T27588-2011《露酒》标准中的要求,生产单位须在标签上标注含糖量,露酒中的总糖不合格,一是生产单位在加工中未严格按生产工艺的要求进行调配,对食糖的添加量控制不好导致。二是存在偷工减料的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维康酿酒公司早在2017年就被查出过不合格酒类产品,且一款黄酒曾被检出4种禁用物质。
2018年12月6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通报的2018年第8期食品监督抽检信息显示,广州市天河区龙洞源利家百货店销售的,标示湛江市维康酿酒有限公司2017年6月18日生产、规格为35%vol,480ml/瓶的三鞭酒,酒精度检出值为38.5%vol,超过标准规定(35±1.0%vol)。
2017年10月26日,原广东省食药监局发布的《关于2017年第36期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显示,广州市南沙区好宜家百货商场销售的,标示湛江市维康酿酒有限公司2017年4月16日生产、规格为24%vol,480ml/瓶的蛤蛇蚧酒(露酒),酒精度检出值为27.9%vol,超过标准规定(24.0±1.0%vol)。
原深圳市食药监局2017年5月组织的流通环节食品抽检情况显示,抽样自深圳市宝安区沙井民主大道好又多商场,标称湛江市维康酿酒有限公司生产的客家黄酒(批号:2015.02.18),经检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又名甜蜜素),环己基氨基磺酸钙(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均超标(标准规定:均不得检出)。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黄酒中被检出的4种禁用物质基本都对人体有害。例如,山梨酸及其钾盐是一种相对无毒的食品添加剂,在生物体内可被代谢为二氧化碳和水排出体外,但如果长期食用山梨酸及其钾盐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的骨骼生长、肾脏、肝脏健康造成一定影响;甜蜜素是一种无营养甜味剂,其甜度是蔗糖的30倍~40倍,消费者如果经常食用甜蜜素含量超标的饮料或其他食品,恐会因摄入过量对人体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危害;糖精钠是一种人工合成的甜味剂,比蔗糖甜200-300倍,但不被人体代谢吸收,食用较多糖精时,会影响肠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肠的吸收能力,使食欲减退。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少数企业为了片面追求产品的甜度、色泽或延长产品保质期,擅自违法过量使用糖精钠等食品添加剂,对人体健康构成了潜在的威胁。
天眼查数据显示,维康酿酒公司因生产与其标签内容不符合的露酒,于2016年4月25日被原湛江市食药监局处罚;该公司因食品生产违法违规,于2015年6月17日被原湛江市食药监局处罚7200元;该公司因生产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于2014年12月22日被湛江市食药监局罚没款3250元。
(责任编辑: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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