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福州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允许生产加工食品第四批目录,将青红酒等6类品种列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目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力推动福州市各地农特产品、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福州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允许生产加工食品第四批目录
序号 | 类别 | 品种 | 执行标准 | 实施 区域 |
1 | 黄酒 | 青红酒 | GB 2758-2012 发酵酒及其配制酒 | 福州市 |
2 | 淀粉 制品 | 粉条、凉皮、地瓜粉干 | GB 2713-2015 淀粉制品 | |
3 | 水产 制品 | 鱼干、糟鳗鱼(腌制糟鳗鱼、油炸糟鳗鱼) | GB 10136-2015 动物性水产品 | |
4 | 非发酵 豆制品 | 调味豆腐(油炸豆腐、卤豆腐) | GB/T 22106-2008 非发酵豆制品 | |
5 | 茶叶 | 绿茶 | GB/T 14456.1-2017 绿茶 | |
6 | 其他粮食加工品 | 白丸子、生干面制品(挂面、面叶、通心粉等) | NY/T 1512-2021 绿色食品 生面食、米粉制品 |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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