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3月28日,“容大酱酒”在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开信,称北京二锅头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品牌永丰二锅头所售三款产品——永丰牌60经典青坛、黄坛、红坛,三款产品外观设计严重侵权,与53度容大酱酒国际蓝500ml产品相似度极高,因此“侵犯容大酱酒品牌形象,混淆消费者对于容大酱酒的品牌认知”。
容大酱酒公开信截图
公开信称,53度容大酱酒国际蓝500ml产品是天津容大酱酒销售有限公司在售的热门产品,产品已取得外观设计专利证书。要求北京二锅头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立即下架所有涉及侵权的产品并停止一切相关侵权行为,及时停止此类产品继续流通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如未按要求执行,容大酱酒将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公开信中,容大酱酒从酒瓶“瓶肩花纹”“瓶盖花纹”“瓶身配色”等多个方面,与永丰牌三款二锅头产品外观设计进行比对,认为其涉嫌外观设计侵权。
容大酱酒公开信截图
对此,中国质量新闻网致电北京二锅头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不知情,需要先了解清楚,再给予回应。
北京市大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毕振文表示,是否构成侵权应将涉嫌侵权的产品和其外观设计专利权进行比对。而判断是否构成侵权,在外观设计专利权有效以及外观专利产品与涉嫌侵权产品属于相同或类似产品的情况下,应当从普通消费者眼光来看,遵循“要部观察、整体判断”原则,对于外观设计完全相同或者近似的,会认为构成侵犯专利权,否则侵权不成立。
中国质量新闻网梳理发现,此前,北京二锅头卷入过几起专利侵权纠纷。
北京二锅头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因生产一批标注“2022北京冬奥”纪念酒的产品,2022年1月17日,其被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罚款6.1万余元。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
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资料显示,2020年,北京二锅头旗下相关产品上使用的瓶贴标识,与红星二锅头酒产品注册商标相近,法院裁决前者赔偿红星二锅头10万元。
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
当前市面上的酒产品,或多或少存在酒盒、酒瓶等外观设计大同小异、辨识度不高的问题。对于这种现象,北京京成知识产权研究院院长王晋刚表示,酒是高级消费品,一般消费者对其品质了解不多,只能依据品牌来选择;另一方面,酒类商品属于流体,其品牌辨识度需要特定酒盒和酒器来赋予,因此商家对酒盒和酒瓶的外观设计非常重视。
“经过多年的设计创新,酒器的外观设计空间越来越小,导致不少设计‘撞车’事件。当然,故意侵权、品牌搭便车的行为也时有发生。”王晋刚进一步表示,侵权赔偿不高,侵权收益巨大,是这类纠纷发生的根本原因。
对于酒企存在的产品外观设计侵权、商标侵权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王晋刚认为这是知识产权意识薄弱造成的,后果则是给消费者带来品牌品质识别困难,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王晋刚指出,从法律方面来讲,要加大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力度,加重对故意侵权者的惩罚性赔偿:及早发现侵权现象,并及时进行纠正;行业协会方面,要积极宣传知识产权知识,开展知识产权普法活动,推广知识产权文化,建立行业知识产权信用体系;作为企业,要学习了解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有关规定,避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一旦遇到自己的产品专利被侵权,也要合法合理维护正当权益。(青青)
(责任编辑:陆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