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李国强) 2022年7月18日,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发布关于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1期)。
其中,标称洮南市第一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洮南香酒(500ml/盒,52%vol,洮南牌,2019-02-05)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合格,检验结果为0.00356g/kg,标准值为不得使用。
榆树市正泰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金井坊酒(125ml/瓶,42%vol,金井牌+图形,2017-07-08)酒精度抽检不合格,检验结果为36.4%vol,标准值为41.0~43.0%vol。
该公司生产的金井坊酒(125ml/瓶,42%vol,金井牌+图形,2020-01-08)酒精度抽检不合格,检验结果为40.2%vol,标准值为41.0~43.0%vol。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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